Division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

关于性犯罪者登记的常见问答

1. 《纽约州性犯罪者登记法》何时生效?

该法于 1996 年 1 月 21 日生效。此后,对原始法律做出了许多变更。您可以在纽约州参议院网站上找到该法——纽约州法律,法律修正案 168 号。

2. 何人必须被登记为性犯罪者?

在 1996 年 1 月 21 日当日,因性犯罪而受到假释、缓刑或监禁的任何人,必须在纽约州刑事司法服务处 ("DCJS")

登记为性犯罪者。此外,在该日期或之后实施性犯罪的犯罪者,或者在该日期之后被判缓刑、投入当地监狱或本州监狱的犯罪者,必须在返回社区之时进行登记。

而且,在纽约州建立居所,但在其他管辖地(例如联邦、军事或其他州/国家)犯罪的犯罪者,必须登记他们是否犯有按照纽约州性犯罪者检查委员会确定需要登记的罪行。

从其他州或国家移居纽约的任何犯罪者,必须在纽约州刑事司法服务处登记,时间不得晚于移居之后 10 天。

3. 性犯罪者如何分类?

根据犯罪者再次实施性犯罪和对社区造成伤害的风险,性犯罪者分为三个级别:1 级(低)、2 级(中)和 3 级(高)。

作为一项常规准则,审判法院将在审判时(在缓刑情况下)或从拘留所释放时(在入监或入狱情况下)确定犯罪者的风险级别。

当被监禁的犯罪者被释放,回归社区时,性犯罪者检查委员会将对案件进行评估,并向法院提供风险级别建议。法院将举行风险级别听证会,并在释放之前指定犯罪者的风险级别。这种风险级别的决定了可以向社区提供多少信息。

另外,还有可以向性犯罪者指定的三种名称:性侵犯者、性暴力犯罪者或预谋性犯罪者。这种名称连同风险级别一起,制约着犯罪者必须登记的时长。

4. “性侵犯者”是指什么?

性侵犯者是指被判犯有修正法第 168-a 节中所定义之性暴力罪行的犯罪者,这些犯罪者存在心理异常或人格障碍,使其可能从事掠夺性的性暴力犯罪。

5. “性暴力犯罪者”是指什么?

性暴力犯罪者是指被判犯有修正法第 168-a 节中所定义之性暴力罪行的犯罪者。

6. “预谋性犯罪者”是指什么?

预谋性犯罪者是指犯罪者过去曾经被判犯有性犯罪的情况下被判犯有性犯罪的性犯罪者。

7. 性犯罪者在记录表上停留的时间有多长?

1 级犯罪者(低风险)必须登记 20 年,除非他们所犯案件名称(例如性侵犯者、性暴力犯罪者或预谋性犯罪者)规定他们必须终生登记。2 级犯罪者(中风险)和 3 级犯罪者(高风险)必须终生登记。更多信息1

8. 犯罪者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 在收到年度检验表之后 10 天内,在表上签名并返还给 DCJS,通过这种方式,每年报告他们居住的地方。
  • 在搬迁之后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DCJS 新的地址。
  • 亲自到当地警署汇报,每三年(1 级和 2 级犯罪者)或每年(3 级犯罪者)拍摄当前的照片。
  • 以书面形式告知 DCJS 他们参加、被录取或被聘用的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在发生变更之后 10 内天,必须将所有状态变更向 DCJS 报告。
  • 书面提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互联网屏幕名称和电子邮件帐户。更多信息2
  • 3 级犯罪者和具有性侵犯者名称的犯罪者,必须每 90 天按照执法要求亲自验证他们的地址。

注意:这是基本责任清单,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修正法第 6-C 章。

9. 犯罪者是否必须报告就业信息?

只有 2 级和 3 级犯罪者有义务提供他们雇主的名称和地址。雇主发生任何更变,必须书面发送给 DCJS 并由犯罪者签名。

如果性犯罪者未遵守 SORA 要求,后果是什么?

不履行任何登记义务是重罪级别的犯罪。首次定罪可以作为 E 类重罪进行处罚;二次或后续定罪可以作为 D 类重罪进行处罚。

11. 犯罪者是否可以从其他州或国家移居纽约?

可以。他们必须在到纽约定居之后的 10 天内通知 DCJS,然后性犯罪者检查委员会将审核他们的案件,以确定他们是否必须在纽约州进行登记。如果需要登记,则犯罪者居住所在地的法院将举行听证会,确定其风险级别。

12. 纽约州犯罪者是否可以移居其他州或国家?

可以。但是,他们必须在移居之后 10 天内将其新地址告知 DCJS。此外,犯罪者必须告知他们移居所在地的当地警署他们现在在该地区居住,并遵守新管辖地的性犯罪者要求。

13. 法律对登记的性犯罪者可以居住的地方是否有限制?

《性犯罪者登记法》并没有限制登记的性犯罪者可以居住的地方。

但是,如果犯罪者处于假释或缓刑监督之下,则纽约州的其他法律可能限制犯罪者不得居住在距离学校或其它儿童看护设施 1000 英尺以内。

另外,在特定的县/郡、城市、城镇或村庄,本地法律可能限制性犯罪者可以居住的地方。有关本地法律的更多信息,建议联系您感兴趣的城镇、村庄或县/郡。有关如何保护您的孩子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问题 17。

14. 登记表中的一个犯罪者未在所列的地址居住。我应联系何人?

性犯罪者必须向 DCJS(书面)提供其新地址,时间不晚于移居之后 10 天。如果您掌握犯罪者没有在报告的地址居住的信息,应联系当地的执法机构。

15. 青少年性犯罪者是否必须登记?

被宣判为青少年犯罪者或少年犯的个人将不被判犯有罪行,而且不向公众提供其记录。因此,不需要在纽约州登记。但是,被判犯有性犯罪的青少年犯罪者需要登记。

16. 如何发布有关犯罪者的信息?

有关 2 级和 3 级犯罪者的信息可以通过查阅 DCJS 网站获取,该网站可以搜索 2 级和 3 级性犯罪者。按照法律,DCJS 不能在其网站上列出 1 级犯罪者。

自 2010 年 3 月 15 日生效之日起,您现在可以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短信、传真或电话,当公开子目录上所列的 2 级或 3 级性犯罪者移入、搬出您或您的家人感兴趣的社区时,您将会收到提醒。

您还可以致电性犯罪者登记中心(电话 518-457-5837 或 1-800-262-3257)获取有关所有级别性犯罪者的信息。在拨打免费号码时,您必须提供犯罪者的姓名、四个标识中的其中一个标识(准确地址、出生日期、社会安全号码或驾照号码)。

此外,执法部门可以告知社区有性犯罪者居住地本地区。如果了解有关犯罪者的信息,您可以告诉他人。但是,不得利用该信息骚扰或对任何人实施犯罪。

17. 如果我得知犯罪者在我附近居住,我如何保护我的孩子?

不要利用细节惊吓他们。孩子们可能无法处理一些犯罪的图像特点。DCJS 网站的失踪儿童/安全 下有许多传授工具,可供在与孩子交流时使用。如果认为某项犯罪是由性犯罪者实施,请在出现任何可疑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尽可能快地立即联系本地执法机构。

18. 我是否可以聘用性犯罪者?

雇主必须依据纽约州当地法律和联邦法律招聘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其中包括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员。根据《纽约惩教法》(New York’s Correction Law) 第 23 条,大多数雇主必须对具有犯罪前科的求职者(包括有性犯罪前科的求职者)进行个性化评估,确定此人以往的一个或多个罪行与其申请的工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系,或者录用此人是否会使公司财产陷入不合理风险之中或是否会危及具体个人或普通大众的安全或福利。如果发现某人犯有某些罪行,则不能聘请此人从事某些工作(请参阅《惩教法》第 751 款)。例如,《性罪犯登记法》(Sex Offender Registration Act, SORA) 禁止性罪犯从事冰淇淋车方面的工作。

19. 我是否可以将寓所租给性犯罪者?

DCJS 无法提供有关房东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建议。您可以与律师联系。如果没有律师,可以联系纽约律师协会律师推荐和信息服务中心,电话 1-800-342-3661。

20. 作为性虐待的受害者,我可以从何处获得帮助?

关于您可以从何处寻求帮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适用于受害者的信息

21. 我如何联系登记中心?

邮寄地址:

NYS Division of Criminal Justice Services

Sex Offender Registry

Alfred E. Smith Building
80 South Swan St.
Albany, New York 12210

电话:518-417-3384

电子信箱:SORRequests@dcjs.ny.gov

22. 我从哪里可以获取有关呆在纽约州监狱或拘留所的个人的信息?

您可以访问纽约州惩教服务中心的网站,该网站可以使您获取呆在纽约州监狱的人士的信息。

您也可以访问 VINELink,这是全国犯罪通知网络 VINE(受害者信息和每日通知)的在线版本,单击纽约州即可找到呆在本地监狱的人。

1 2006 年法律的第 1 章延长了登记的性犯罪者的登记持续时间。

此法律自 2006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目前,未被指定为性侵犯者、性暴力犯罪者或预谋性犯罪者的 1 级犯罪者,必须登记 20 年。已被指定为此类名称的 1 级犯罪者,以及所有 2 级和 3 级犯罪者(无论是否被指定此类名称),必须终生登记。

按照修正法第 168-o 节,没有获得性侵犯者、性暴力犯罪者或预谋性犯罪名称、已登记至少 30 年的的 2 级性犯罪者,可以在被审判法院或作出有关登记持续时间和通知级别之决定的法院授予申请救济权时,免除任何继续登记的义务。

2 级或 3 级性犯罪者可以请求审判法院或作出有关通知级别之决定的法院修改通知级别。按照修正法第 168-o 节,犯罪者应联系律师或对其进行宣判的法院,获取如何提出请求的信息。

2 2008 年法律第 67 章增加的《电子安全与针对网上性侵犯者法》自 2008 年 4 月 28 日起生效。

该法要求所有登记的性犯罪者向 DCJS 报告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开设的属于犯罪者的任何互联网帐户,以及此类犯罪者出于聊天、即时消息、社交联系或其他类似的互联网沟通所申请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名称。此外,登记的性犯罪者必须告知相关部门上述互联网信息的任何变更,时间不晚于发生变更之后 10 天。

不遵守此要求属于犯罪。首次不遵守任何登记要求属于 E 类重罪,随后任何定罪属于 D 类重罪。不登记、检验或提供所述要求的信息,也可能构成撤销假释或缓刑的原因。

该法授权 DCJS 按照请求向具有 18 周岁以下会员的社交网站提供性犯罪者互联网信息。这些网站也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从他们的服务中预选或删除性犯罪者,和/或向执法机关告知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和/或违法情况。请注意,DCJS 并不管制网站是否从站点删除犯罪者,法律也不禁止犯罪者使用互联网。

该法要求,作为缓刑、附加条件的出狱、附加条件的释放或假释的条件,在犯罪者被判对 18 岁以下人士犯有性犯罪或使用互联网从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需要对性犯罪者访问互联网施加强制性限制。例如,犯罪者将被禁止使用互联网访问色情内容和社交网站。相同的限制适用于缓刑、附加条件的出狱、附加条件的释放或处于假释监督之下的所有 3 级性犯罪者。